HR的微笑辞退
张伟(化名)在深圳某科技公司试用期第59天,被叫进会议室。HR面带微笑:公司觉得你不合适,这是解除通知——试用期辞退,没有补偿金。
为什么?他问。试用期双向选择,公司不需要理由。HR答。
张伟愣了3秒,没有签字。
冷知识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规定,试用期辞退必须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,不是HR一张嘴说了算。但90%的打工人不知道。
他做对了3件事
第一,要求HR出具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——岗位职责、考核标准、考评记录。HR支吾:回去整理。
第二,导出打卡记录、工作邮件、任务清单。电子版证据,比口头辩解有用100倍。
第三,去法律援助中心(免费)拿了一份《试用期维权指南》。
重要细节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,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,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。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违法辞退一样要补偿。
公司的3个大坑,你可能也踩过
坑1:试用期没有社保——违法。入职30天内必须缴纳社保,硬规定。
坑2:试用期工资打8折——可以,但不能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%,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。
坑3:试用期随意辞退——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,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。
冷知识: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2023年数据,试用期辞退争议案中,公司胜诉率仅31%。大部分公司辞退理由,经不起法律推敲。
结局:11天拿回3.2个月工资
张伟把证据和法律条文发给HR后,公司第二天改口:可能是沟通误会,给你转正。
他拒绝了。最终拿到:违法辞退赔偿金(2个月工资)+ 未休年假工资 + 加班费 = 3.2个月工资。
从被辞退到拿到钱,11天。
站队讨论:试用期是双向选择还是弱势期?
有人说:试用期就是磨合,不合适就分开,很正常。
有人说:试用期变成廉价劳动力试用期满就辞退的套路,已经烂大街了。
你遇到过试用期陷阱吗?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。
